关于陆琪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
日期:2022-01-17浏览:

上体院党干字〔20215

上体院干字〔202113

关于陆琪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
各单位:

因工作需要,经学校党委研究,决定:

陆琪琛同志任审计处处长;

沈益民同志任资产处处长;

胡德平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;

杨倩同志任财务处副处长(主持工作);

免去李同志的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职务;

免去徐畅同志的审计处处长职务;

免去陆琪琛同志的财务处处长职务;

免去沈益民同志的徐汇校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、附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;

免去李蔚同志的资产处处长职务;

免去李汶凯同志的中国乒乓球学院党委副书记、副院长职务;

免去胡德平同志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常务副院长职务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 

上海体育学院

202112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