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体院党干字〔2021〕5号
上体院干字〔2021〕13号
关于陆琪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各单位:
因工作需要,经学校党委研究,决定:
陆琪琛同志任审计处处长;
沈益民同志任资产处处长;
胡德平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;
杨倩同志任财务处副处长(主持工作);
免去李崟同志的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职务;
免去徐畅同志的审计处处长职务;
免去陆琪琛同志的财务处处长职务;
免去沈益民同志的徐汇校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、附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;
免去李蔚同志的资产处处长职务;
免去李汶凯同志的中国乒乓球学院党委副书记、副院长职务;
免去胡德平同志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常务副院长职务。
特此通知。
上海体育学院
2021年12月31日